(1)废水
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,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,不外排。
(2)废气
本项目冬季生活供暖为集中供热,生产用热为电加热;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+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,由15m高排气筒排放,要求满足(GB31572-2015)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标准要求。
对原有阻燃材料粘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+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,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(与注塑工序废气共用1套废气治理措施),要求满足(GB31572-2015)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标准要求。
(3)噪声
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,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,可使噪声排放满足(GB12348-2008)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)》中3类标准限值。
(4)固体废物
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;塑料边角料、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定期外售;危险废物:废活性炭、废矿物油等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,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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