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废水
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,不外排;喷淋废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;生活污水、锅炉排污水、软化装置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西新污水处理厂。
(2)废气
①锅炉烟气 生产用热为电加热,生活供暖由1台1.5t/h和1台1t/h(备用)燃气锅炉保障,烟气经低氮燃烧后共同由1根15m排4#气筒排放,要求满足(GB13271-2014)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标准要求。
②注塑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+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,由15m高1#排气筒排放,要求满足(GB31572-2015)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。
③发泡废气 通过集气罩收集+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,由15m高2#排气筒排放,要求满足(GB31572-2015)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。
④喷胶废气、烘干废气 通过负压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后,经废气处理设施“水喷淋+二级活性炭”吸附处理后,由15m高3#排气筒排放,要求满足(GB16297-1996)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中标准要求。
(3)噪声
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,经基础减震及软连接措施处理后,可使噪声排放满足(GB12348-2008)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)》中3类,敏感点处执行1类标准限值要求。。
(4)固体废物
本项目生活垃圾、废包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;边角废料、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定期外售;废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并回收,厂区不进行储存;危险废物:废活性炭、废矿物油、废液压油、废脱模剂瓶、废固化剂桶、废异氰酸酯桶等按危废标准暂存,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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