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。期限:报告书项目为10天,报告表项目为3天
公示日期:2023年11月30日-2023年12月4日
联系电话(传真):0431-89625035 (行政审批)
通讯地址: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
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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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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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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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影响评价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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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红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(2台清洗线、6台抛丸设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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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绿园区西新工业集中区聚缘街与集义路交汇处(长春解放汽车配套备件有限公司厂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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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红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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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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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。